紧急通知
【信息时间: 6/16/20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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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供应商及评审专家: 根据北京市、海关总署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疫情防控的要求,现就近期参与开标或评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或参与评审的专家要严格执行北京市有关病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人员信息登记、证件核对等工作。 二、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区域隔离期未满的或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标或评审活动,因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后果的,将报请主管部门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代表或评审专家在办公区门岗处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的北京“健康宝”绿码; 3、投标供应商代表请提前填写好《承诺书》(格式如下),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进行大门时提交; 评审专家进入大门时请主动出示财政部专家库的参加评审短信通知。 非当天开标或评审项目的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区。 四、原则上每个项目投标供应商只能派一名代表(即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进入办公区内,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65194838 承 诺 书 致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我公司郑重承诺:参与 (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的下列投标供应商代表已知晓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及《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标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容,并严格遵守,如因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后果的,由我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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